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请严格控制部分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4月30号晚上八点钟左右,我将车停在位于涧西区南昌路的丹尼斯百货停车场,在晚上23:20左右,我的车准备开出该停车厂!总共停车三个多小时,当时被告知收费13元,是因为到了晚上11点!

    经过与当事值班人的商讨,本人认为他们这个属于钻政策漏洞,即使收取也不应该重复计费。后经当班负责人调解,按十块钱过夜车辆收取!但是我认为他们这个依然属于乱收费行为,因为我的车辆并不属于过夜车辆,夜间停车可以增加收入,但是不能这样乱收啊,不到夜间24点的收过夜费?

    请问收据按当天开,是不是应该也24时为准?洛阳市文件是早7点到23点收费三元,但过夜车辆收取24时为准,我的车辆总共才停了三个多小时也没超过夜间12点,凭什么按过夜车辆收取?所以,请停车办对他们的乱收费行为给予300到1千的处罚!

    火凤凰 2019-05-01 评论5 浏览2164 编号 20190501100342882 [城市管理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9-05-06 10:52:03

网友您好,你反应的我局已经收悉,根据洛发改【2018】2号文件规定:夜间收费时间为(23:00—7:00)10元/每次。感谢你对洛阳市停车工作的关注!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伙计24小时和24时不一个意思,你一会24时一会24小时,先去好好看看停车规定。你给我找出个24时的字在哪里  ●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

    +1 +1 回复

  •  ●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 这是停车24小时按过夜10元收取。以前全部都是按13元收费的。白天3元晚上10元一共13元。不是你理解的24时按过夜标准收取你少理解一个字时24小时不是24点。

    +1 +1 回复

  • 看来你真没停过车。以前的收费标准按你的时间都是收13元。这是正确无误的。很多人去发改委咨询都是要收13元。现在的收费标准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明确了只能收10元。伙计你跨时段了。

    +1 +1 回复

  • 那如果严格执行23点为分界点,以后就无法解释何为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车辆收取这一条的意思!既然可以不以23时为准执行半小时之内免费停车,为何不执行24小时算过夜车辆?

    +1 +1 回复

  • 超过23点就是按过夜收费。人家没毛病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