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4-26 09:42:11
网友 您好:
看到您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帖中反映河科大一附院医生不负责。
经调查患者李某某,男,53岁,于2019年2月4日到河科大一附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诊断为大面积脑梗塞,随即行“去骨瓣减压术”,手术顺利,术后恢复良好,后转入康复科进行康复治疗。几天前患者爱人至神经外科要求行颅骨修补术,医师告知其通常开颅术后3-6个月行修补术为宜,目前,患者一般状态需要进一步恢复,行手术风险相对较大,此手术并非急诊手术,从安全考虑建议开颅术后6个月行修补术。
医院表示要求神经外科加强医生的医患沟通学习,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对患者病情的告知要详细,尽可能减少因医患沟通不到位引发的投诉事件。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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