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洛阳的城镇职工医保。请问社会保障卡里的医保余额,能供自己家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买药使用吗?如果可以,现场刷卡支付时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吗?敬请百忙之中予以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17 14:28: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医保卡余额能支付自己家人的医院门诊医疗医药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4]41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员及亲属住院就医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因此不能用于支付家人门诊就医和买药的费用。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