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凯瑞物业服务态度极度不满,在一些热心业主的积极参与以及西工区政府红山乡政府积极支持下,西工区凯瑞梧桐里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开始报名。可是问题来了,从贴出的公告来看要求业主必须按时缴纳物业费这一条件将那些积极参加有时间为业主服务的业主拒之门外。根据国务院698号令对物业服务差的可以暂不缴纳物业费,凯瑞物业发生过多次辱骂业主甚至动手打人事件,现如今物业推荐几十人参与选举,这些人有的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工作人员在这购买的房子,有的是物业拉拢的人,这样一来凯瑞物业相关人员成为业主委员会甚至业主委员会就是凯瑞物业,那么这个业主委员会成立还有什么意义?甚至业主委员会成为日后凯瑞物业为所欲为的一个法宝?请问住建委同志,因对物业不满暂不交物业费的可不可以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谢谢!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04-12 10:38: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列》相关规定,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符合进业委会筹备组的要求。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2019年4月1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