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11日办理的营业执照,因为生意不好和房租到期需要办理注销营业执照手续,但是工商局员工说必须要办理清税证明,前后跑了两次税务局,税务局办事人员说的很清楚明白,说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营业执照可直接注销,根本无需结清税务证明,但是翠云路这工商所却一口咬定必须要结清证明,我很想问一下有关部门的领导,到底怎样才能注销掉这个营业执照,别你推给我我推给你的,麻烦不说,每次都是排完队了,一句话打发走了!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尽快解决!再次感谢地址:宝龙城市广场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4-09 09:53:27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关林分立即派同志前往翠云所调查。经和工商所及当事人确认,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诉求人称2018年4月11日办理的营业执照,现诉求人注销营业执照,根据规定:“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于申请注销登记时,完成清税申报”。翠云工商所告知其到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诉求人称从未到税局办理过涉税事宜,税局不出具清税证明,无法注销。
鉴于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得知商户是否办理过涉税事宜,经过和当事人协商,让其在注销申请书上自行写承诺,说明“本人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因此不能提交清税证明,如承诺不实出现税务问题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已办理好营业执照注销登记。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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