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唐城御府22号楼业主,反映房顶漏水问题已经一年了,住建部门说房子的质保期已过,不应开发商修,大修办说没过期也不给修,就这样一年了,房子还泡在水里。关于房屋质保期国家是否有统一的文件标准,为什么两个部门说的不一样,针对我的房子漏水能不能两个部门协调一致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下老百姓的切身问题,而不要踢来踢去,恳请政府部门解决为盼!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04-29 16:56:13
网友您好:
该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目前小区物业企业已协助业主协调小区开发商进行维修。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
洛龙区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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