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从金业路到周山路,一光头出租车司机未经本人允许擅自拼车,而且出一次车收两分钱,服务态度极其恶略,本人对其交涉未果后还对本人进行侮辱讽刺,这种行为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望有关部分严惩此人!!!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9-04-02 10:00:43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据市运管局反馈,由于您未能提供具体车牌号,暂无法对该车辆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当班驾驶员应尊重第一乘客的同意方能拼车。下步市运管局将加强出租车司机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心的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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