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04-01 09:44: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五条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未签订小区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90分钟内免费。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4月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