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25 11:15:48
您好:
如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对工资发放数额不存在争议,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如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可拨打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65221615、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69933171、69933123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2019.3.25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