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6日晚上,位于中州中路275号百货楼东侧的的温州大酒店停车场,本人车辆停放3小时收费5元,而以往此处停车场的价格都是3元,询问何时涨价,收费人员态度蛮横,信口雌黄,说一直都是5元,这些人坐地起价,随意提高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洛发改〔2018〕2号文件规定,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具体为早上7::0--23:00为白天时段,小车收费每次3元;我市除牡丹文化节期间景点周边实行临时调价,其他时间道路临时泊位收费均执行文件规定标准。
经查询温州大酒店过去曾经因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西发价检处)003号的行政处罚,该处停车场重蹈旧辙,依旧在肆意妄为,私自提高停车收费价格,望相关部门及时核实查处。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03-18 11:27:59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全额投资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按洛发改〔20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遇违规收费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电话:12358
洛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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