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尊敬的领导:我是洛宁县回族镇居民,我的母亲患癌症在河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住院手术,经查询和咨询贵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的政策,我母亲所患疾病符合”豫人社医疗〔2016〕15号文件”中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住院的情况,但河科大一附院声称城乡居民没有此政策,把文件拿出来给他们看,他们仍说不知情。因手术费用高昂,若不按重特大疾病政策报销,将造成家庭严重经济负担,直接导致家庭因病致贫。请领导予以调查,协助解决此事,全家感激不尽。
重特大 附院 城乡居民 疾病 政策 住院 手术 致贫 医疗 文件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19-03-07 09:18:04
网友: 您好,我们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以便我们及时为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