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2-25 15:19:23
网友您好:
看到您 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发帖反映到河科大一附院领取病人资料,要求患者家属提供关系证明。
经调查,2019年2月25日上午11时左右,网友到河科大一附院要求拷贝患者赵某某在该院做CT检查影像资料的电子版,该患者的影像片和报告单已给患者家属。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如非患者本人复印病历内容,需要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网友当时只能提供手机中拍摄患者身份证的照片,原件未带,且无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医院工作人员就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向网友说明,网友表示不能理解后离开。2月26日上午患者家属将所需证件及材料带齐后到河科大一附院办理,相关科室人员安排其在上午拷贝所需影像资料,并再次向患者家属解释相关规定,患者家属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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