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位于天津路与九都西路交叉口美伦山水华府2期,
违规一: 交房近两年目前仍没有向不动产中心办理首次登记,给业主说已经申请,一直在欺骗业主;
违规二: 美伦2期购房合同,严重加重购房人责任,签合同不告诉独家合同内容,重要一条是不办理房产证,合同里是说业主同意不退房,不追究, 这一项隐藏的很深,业主都被欺骗。
霸王合同条款 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业主们纷纷上诉,但是仍没有效果,不然我们只能上访维护自己的利益,都是辛苦了大半辈子的钱买房,希望相关领导督促美伦办证给老百姓做主!
美伦 业主 做主 欺骗 山水 违规 登记 办理 老百姓 九都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2-20 15:56:14
网友你好: 经查,该开发公司未向我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该项目不具备办证条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因此,需要开发商主动申请才能办理。 如开发商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者可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