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19:00左右,在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汉魏大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父亲武国卫骑电动车被一辆黑色奔驰车撞击,于第二天凌晨在河科大一附院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村里很多群众都说肇事司机掉包,但碍于都是一个村的,且对方在村里比较有势力,没人出来直接作证。
自2019年1月2日开始,我方家属多次向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申请,调查沿途监控。但交警队一会说沿途的监控盒子里是空的,一会又说监控根本没开通,一会又说沿途有个治安监控什么也看不到,后来又说汉魏大道不是政府修的路,监控也是私人公司安装的,没有开通等。我们看过肇事车辆经过的一个监控探头(我们知道没有权利查看公安监控,听交警说监控盒子里面是空的,我们只是看了一下里面到底是不是空的,)监控里面并不是空的,而且汉魏大道上事发前几天路灯已亮,且红绿灯正常运行;还有肇事车辆经过的顾龙路已使用多年,在转弯的路口就有红绿灯和监控;还有洛阳市伊滨区在事发前几天就在网上发布全区道路监控已全部开通,提醒司机文明驾驶。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只是让公安到现场查看下监控,落实下到底有没有事发时的影像资料,难道我们提的这个要求很过分吗?难道我们提的这个要求公安机关就不能调查落实吗?
事故发生已快一个月了,监控资料是有保存期限的,公安机关一味拖延,不去调取监控,如果错过了调取期限,难道就让逝者含冤而去?如果错过了监控调取期限,谁又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受害人儿子:武笑天,此致。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1-22 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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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将持续关注此事故,并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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