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是中弘卓越城二期D区的业主,1-9月份你们公布我家用水量为4吨,当时交费15.84元,前几天上网查看有欠费10元,我就交了,后打客服问说是补交的垃圾处理费,我就纳闷了,你们那个两个月用水不足2吨,不收垃圾费的规定,是假的嘛?请合理解释下!
用水 垃圾 欠费 用水量 补交 交费 垃圾处理 规定 水务 客服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9-01-15 10:07:09
客户您好: 经现场查看,水表抄读无误,垃圾处理费是洛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委托我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的,具体的核定工作是由该部门负责。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公司立即安排人员与您联系,相关情况已与您电话进行沟通解释说明。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