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典(汤街小镇/东方府)销售部门和物业公司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销售部门在售房是承诺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一定折扣计算(建议后期购房者咨询清楚并让该公司出具书面资料),但在实际交房后物业公司不予承认,纯属是为了销售欺骗消费者,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物业人员更换频繁,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特别是领导扯皮推诿,不务实无担当,现在有问题发信息就不会,礼节都不懂,交物业费的时候那是车轮战。在交房时为了规避延迟交房违约金风险,强制性提前交房,房屋存在设计缺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形同虚设走过场,屋质量差(漏水开裂严重)、维修时间过长,维修确认书紧跟业主签字规避责任。现在房产证无法办理,开发商把自己的责任说的是一干二净。请问这种综合性问题是那个部门可以解决的,第三次申请解决,希望把群众的诉求当做领导的指示,谢谢!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1-10 19:23:20
网友:
您好!接洛阳网百姓呼声留言板舆情交办通知单后,县房管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调查,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第8条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缴纳。关于是否口头承诺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折扣计算一事是否属实无从考究,如果本人认为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建议诉求人走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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