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凯旋东路27号1-402业主。首先感谢土地资源局许科长按照洛政{2017}38号文件,及时为我院70户居民办理了分割土地出让使用权相关手续。
我于2018年11月9日按照规定把“个人划拨补办出让手续需准备材料”报送洛阳市民之家3楼E01受理。工作人员告诉我列入第4批公告。然而,我去核实时发现我被漏掉了。只好等第5批公告。
2018年12月7日{征询异议公告}洛阳日报刊登,我被列入房屋所有人第2个,为此我等待了28天。
2018年12月28日征询公告期满。我请教是否可以办交费手续?答复是过元旦节后再办。
2019年元月2日上班,我去洛阳市民之家3楼E01办理交费手续,工作人员答复:公告期刚到,你签了合同,还没有通知其他人来签订合同呢!还要等局长签字后才能办。为此我又等待了27天,还是办不成事。我问工作人员,这星期可以办吗?答复是:你等电话通知吧,办这证得3个月呢!
局长同志,办这土地出让证,果真需要百姓等待3个月才行吗?在市民之家,还有比在贵局办证需要百姓等待更长时日的吗?不管情况如何,我仍真诚期盼贵局能在“实事求是”,执行政策的前提下,锐意改革,尽可能减少百姓等待时曰,提高工作效率,快办证,办好证。堤高百性对政府机关办公的满意度。
办证本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应该好事快办,好事办好。建议贵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所制订的工作程序、环节上,应设身处地,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为百姓办实事。如,房屋所有人条件具备一个办一个,总比把所有人集中一起签批快吧。公告期满即通知当事人总比拖几天再通知快吧。
局长同志,土地使用证,“大证”由政府发,“小证”由政府分,还耍等3个月才能办好。这是为什么?是为百性吗?多少事,从来急,烦请您为百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督办好此事。我期待着!如有不当,敬请指教。
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01-07 15:58:46
网友你好,经查询,你办证所需的相关材料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稍后,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知你进行业务办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