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12-14 10:29: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城关镇工商所对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2月11日,工商所2名工作人员通知投诉双方到工商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验,该商品不是假冒伪劣产品,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香皂已退货。
宜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