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领导:你好!
在10月26日投诉嵩山路琴趣钢琴教室违规经营后,贵局回复说经过落实确实违规经营,如果不改就停止营业(有依据)。可是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该店还在违规经营。
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与经营内容无关),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当按无照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琴趣钢琴违规经营的行为难道生命力这么顽强,国家法律法规在琴趣违规经营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吗?恳请领导能在法规的监督下取缔终止该店的违规行为,让法规体现出真实的意义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2-03 16:50:39
网友:您好,继2018年11月5日对该经营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到期,约谈当事人刘洁,当事人表示十五日左右搬离原经营地址,正在与新房东谈房租,同时将其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到工商所,待其搬完后变更营业执照。
举报人也数次打电话到辖区陇北路所里,也对其解释琴趣钢琴办学应由办学资格的主管部门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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