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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瀍河区启明东路63号楼(一室一厅)有十几户业主于2005年就将该房屋移交给工厂(该房屋根据当时企业的住房有关政策 再次买新房时,旧房要回交给工厂)如今移交已达13年之久,房子一直未予以过户,已经严重影响到业主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其间业主们也找过几次,要求过户,但一直没有结果,无人问津。(现在该房屋交给了工厂,房产证依然是我们业主的名字,又不予以过户)难道要拖到下个世纪解决吗。 业主已多次和企业主管部门反映,却得不到任何回复。请市主管部门领导予以重视,督促该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政策。该房屋业主是否可以收回?
业主 过户 房屋 启明 予以 工厂 东路 移交 主管部门 交给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1-12 12:17:07
已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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