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隋唐洛阳城宫城区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通告里告知:一、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城区(以下简称宫城区)用地控制范围:北至道南路,南至洛河,东至环城西路、金业路,西至玻璃厂路。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宫城区保护性开发项目外,停止宫城区内一切未经审批新建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产权登记等审批工作。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宫城区保护性开发项目外,宫城区内未经审批新建的(构)筑物均属私搭乱建,由市城乡规划部门和所在城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城区建设指挥部牵头,相关区政府配合,抓紧对宫城区内的建筑现状进行拍照、录像等信息采集和登记,市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宫城区内私搭乱建行为的督促查办,对不能按督办要求整改的单位,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3年3月1日
这间房子是在2018年10月12日一晚突击建造的,那请问,这个就没人管了吗?
请问老城区我说的是金业路14号违法建筑,而不是隔壁金业路16号的危房问题,金业路14号建筑在2013年3月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的通告中已说明是建筑现状进行拍照、录像等信息采集和登记,但金业路14号的违章建筑很明显是新加盖的,我不知道你们在2013年3月1日关于洛阳市人民政府的通告中(四、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城区建设指挥部牵头,相关区政府配合,抓紧对宫城区内的建筑现状进行拍照、录像等信息采集和登记,市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宫城区内私搭乱建行为的督促查办,对不能按督办要求整改的单位,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这一条规定是怎么理解的,而且我前期上传的照片是刚盖起的,而在一个星期时间,老城区人民政府却没有阻止违章建筑继续施工,导致违章建筑已整体完工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8-11-02 15:33: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西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金业路14号院、16号院都属于民房,年久失修,墙上出现裂缝,进行危房改造。金业路16号院已办理危房改造手续,金业路14号院未办理危房改造手续,在16号院施工期间,14号院突击完成危房改造。目前,办事处已向14号院户主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办理,办事处将按规定进一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