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9 17:30:07
网友你好: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洛人社﹝2013﹞30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1.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2.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满12个月以上并足额缴费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围产期保健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咨询电话:69933638。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