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高新区交警乱判案,肇事车辆撞人找关系逃避责任

    【洛阳新区交警乱判案,撞人车主买通交警逃避责任】 本人于2018年9月3日,在洛阳美景九悦山小区门前,在慢车道上被撞,肇事后,肇事车主(韩某)拒绝拨打120救治伤者,并在交警队找“关系”,买通新区交警队相关负责人,划定受伤者为主要责任人,严重损害伤者(本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此行为与恶势力有何分别!!交警支队与总队官官相护,欺负弱小!此次事故导致本人左臂粉碎性骨折,桡神经受损以及身体其余部分收到损伤。肇事车主,在我入院手术期间态度恶劣敷衍了事,交警队处理也极不负责任!!!身为受害者,我的权益竟被你们这般践踏,求相关负责人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网友527594 2018-10-19 评论7 浏览2008 编号 20181019214821607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10-25 10:23: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 9月3日15时30分左右,九都西路美景九悦山小区门前发生一起电动车与轿车的碰撞事故。经过辖区事故中队民警现场调查,电动车逆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事故双方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民警依法认定了事故的主、次责任,并作出了第410305420180002127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非机动车一方因对辖区事故中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已向事故处理大队申请复核。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事故大队于9月17日作出了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的复核结论。
   如您对事故处理有异议,或认为事故处理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可通过正规途径申诉处理。网络不是不法之地,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可以公然辱警、损害交警队伍形象,一旦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人家小区出来门是绿化带,没有口,要右转顺行到路口才能上到大路上!你是逆行!交通责任判定你全责!

    +1 +1 回复

  • 法院起诉赔偿

    +1 +1 回复

  • 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也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吧

    +1 +1 回复

  • 你这是逆行哟?交规懂不?

    +1 +1 回复

  • 你命大啊,下次注意吧!不要以为自己不是机动车马路就是你家的了。

    +1 +1 回复

  • 认定书上看起来你好像是逆行吧。。。

    +1 +1 回复

  • 你是不是逆行了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