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县城的农民,来洛阳新区三院看病车在医院停了几天收停车费每天10元,是不是太可怕了,本来来这个医院都是大病一花就是几万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如果要是住院一两个月停车费就的几百块,是不是有关部门改管一下,这个医院是一个物业公司承办的,国家的公立医院是为老百姓服务的,现在到成了物业公司的摇钱树了,也不给发票这样算不算贪污受贿呢?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10-16 14:46:09
网友您好:
该院停车场已在我办备案,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委洛发改收费【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具体收费原因请向院方进行咨询,不提供发票的问题我办已责令该物业管理单位立即整改,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