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12月我在滨河路格力广场宜康游泳健身办了两张健身卡。办卡10日之后店面就被拆除,在办卡时销售人员故意隐瞒店面迁移问题,诱导消费者办卡。本人于2018年7月份与店长沟通退卡问题,店长说同意退款,有录音为证,于7月底退款完成,之后店长一直借故拖延,拖到2018年10月份,告诉我说经理回来了,与经理沟通,经理矢口否认,说店长已经不在这边工作。
我这边与工商局那边沟通,工商局那边说已经接案有四十几人要求退款的举报,
像这样的没有一点信誉而言的店,这样一个群体性的事件,之前联系工商局那边,工商局回复说权利所限,解决不了,你们私下解决。商家吃定工商那边管不了,消费者不值当去找法院解决。泱泱中国,就是处于这样一个法治的社会。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0-12 15:44:39
接消费者投诉后,高新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科技园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在被投诉方处办理会员卡,后要退卡,该处迟迟不退,投诉人遂在网上发帖。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多次联系、约谈被投诉方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消费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愿意与投诉人协商解决此事。随后,执法人员再次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同意。
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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