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大道与丽春路交叉口,经常会有一位可怜的残疾人在马路上乞讨。十分危险。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给可怜的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回复部门:残联 2018-10-08 10:27:48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残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发布帖子的内容已收悉,我们已认真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残联不具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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