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10-08 17:25:27
尊敬的网友:您好! 天和苑部分居民要求暖气改直供一事,经办事处调查了解,具体如下: 1、经我办与开发商处了解:天和苑小区经适房项目于2009年施工,2013年交付使用,因武汉路市政热力管网当时并未铺设,为解决居民供暖问题,该小区采暖经协调采用由洛耐转供电厂热源。当时居民缴纳每平方238元暖气初装费,已用于小区暖气管道铺设安装、加压站建设等费用,该小区已于2015年开始供暖。市政热力管网武汉路段施工于2016年启动。 2、经与开发商了解,该小区供暖至今采暖季均正常供暖,按居民供暖标准收费。小区居民提出改造要求后,我办积极同热力公司沟通,了解该小区原有管道已不符合最新供暖标准,该小区转直供需按新装小区申请,并对每户收取每平方米245元暖气初装费。 3、经我办查询河南省政府网站,洛阳市《2017-2018采暖期供热保障方案》相关说明,“基础热费取消后,热损耗由供热方承担,即供热经营企业(直供小区)或小区物业公司(转供热小区),对于入住率或用热率较低的小区来说,热损耗也相应较大。 针对这一问题,《方案》强调,各供热经营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往年已供热的小区,无论入住率多少,今年无条件继续供热;今年新增供热小区,严格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入住率进行供热。 在物业转供热小区中,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若出现因取消基础热费而弃管现象,将按以下原则处理。 转供热小区凡物业公司愿意将供热设施移交供热经营企业管理的,由辖区政府提供担保,组织移交,供热经营企业先接收并保证今冬供暖。 在本供暖季后,供热经营企业对接收的转供热小区按照直供标准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小区由供热经营企业负责设施设备全寿命期的维护管理。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开发商、大修基金、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目前该小区属正常供暖,不在方案所提停供小区之列。 4、以上相关内容均已于2018年9月30日上午11时在郑州路办事处信访接待室向天和苑居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 针对小区居民反映的其他问题,我办将继续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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