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我到洛阳火车站接人,早上7点半左右进入停车场,约8点20离开,停车不到一个小时收停车费8元,理由是8点以前按5元收费,8点以后按3元收,收费员说停车跨过早上8点的都是这样收费。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10-09 17:37:50
网友您好:
按照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规定,车站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车主如遇超标准收费可持有效票据及时拨打物价部门投诉热线12358进行举报,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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