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9.16在小商店购买十袋小鱼,当天吃了一包,当天下午拉肚子。次日公司后勤人员打电话通知我所购食品已过期可到到商店调换,今天2018.9.18去调换发现商店已关门,上面贴张纸条写着家中有事休息,公司员工饭卡的现金只能在公司内部消费,此商店出售的牛奶、各种饮料等均比外面超市贵0.5-1元,并出售过期食品,严重危害员工健康安全,希望工商局,食品监督局尽快清除商店整顿!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9-18 15:42:09
网友您好:
我局已安排高新分局调查处理,如还有什么需要帮助,请直接拨打63936110或12331,我们将及时为您解决。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09-18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接到投诉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要求高新分局组织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高新分局辛店所到该小卖部进行检查,经查,中航锂电餐厅属单位食堂,营业执照(91410300694883679Y)、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103910010683),经营手续齐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所售食品均按要求贮存。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并将定期、不定期对该处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