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上班13天,然后家里有事,我请假回家了,然后来了老板不要我了,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这个钱可以追回来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9-17 11:26:53
您好:
如你与用人单位对双方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数额不存在争议,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如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问题,可拨打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65221615、洛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69933171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洛阳市人社局的热心关注,祝生活愉快!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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