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初,尚锦物业公司开始在升龙广场C区收取停车管理费。经咨询工商局,尚锦物业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该区域的停车管理服务。请问,尚锦物业公司上述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罚?工商管理部门是否有权利责令尚锦物业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09-03 17:27:3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尚锦物业在升龙广场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收悉,回复如下:
经查,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有停车服务。收费停车场是由市停车办审批的,超出核准的区域收费问题应由其主管部门市停车办负责处理。建议您向停车办反映此问题。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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