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领导!
2018年7月底 8月初 我们学校和洛阳河洛 中青旅(涧西区太原路旅行社一条街307办公)签订32人 2018年8月3日 洛阳到木扎岭的外出旅游协议。签订协议前和签订协议当时,我们学校就已经明确告知 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有旅游年票一事,而且负责对接的旅行社人员(洛阳河洛 中青旅 李阁)还明确表示 有旅游年票可以免掉合同中的门票项。但是由于合同当时上面已经写好了总费用215元/人 没法更改 先按这个签 后面的总费用如有变化再另行核算。
可是旅游结束后,核算这项门票费用(55元/人)时 旅行社却不承认了,说导游当时买票的时候 我们没有将旅游年票给导游,可是我们所有人员上车时 就已经再次明确表示全体人员都带有旅游年票,我们作为消费者 并不明白购票时旅行社和景区之前的协议是否要出示旅游年票,导游作为专业的接待人员 既然知道 有年票可以免票 应该是要尽到告知义务的,询问我们大家的意见 看是用年票还是购票,不明白导游明知道我们都有旅游年票为什么还要买票。现在造成55*32=1760元的损失,和社里多次协商 社里把责任推给导游 导游把责任推给社里 说是社里并没有告知年票的事情 我们无处解决这件事情。请有关部门和领导帮助解决 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8-08-24 13: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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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投诉我们已经收到,请您带合同、团费发票等相关证据材料到市旅游执法支队投诉科递交投诉材料,我们会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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