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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河洛文化村小区业主不能行使应有权利

    河洛文化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很差,态度恶劣,不经小区业主同意任意改变小区公共设施建设,作为业主确无法行使应有权利。

    小区临时业委会成员经过多年努力仍然无法正式成立,业委会不成立,就没有一个合法的组织替业主发声,业主天天受气,如何创建和谐社会。

    这个问题多次向洛龙区相关负责单位,洛阳市相关负责单位反应,都不能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

    试问现在的政府部门到底是不是人民的政府,到底能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fx213 2018-08-17 评论1 浏览2394 编号 20180817174254520 [洛龙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8-21 11:38:28

网友您好: 
        经了解:关于河洛文化村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办事处物业办、英才社区已经多次接待过相关业主,并通报过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需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书面申请,截至目前办事处和社区未收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书面申请材料。感谢您对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古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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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您好: 经了解:关于河洛文化村成立业委会的问题,办事处物业办、英才社区已经多次接待过相关业主,并通报过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需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书面申请,截至目前办事处和社区未收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书面申请材料。感谢您对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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