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年前已学完公需课科目,且人社局已盖章。但从今年开始需公需课与专业课同时申报才合格。而以前年度的专业课仍需培训,且需要一笔不少费用。请人事局专技科与上级沟通一下,以前年度能否不在补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8-18 10:15:09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经安排专技科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的电话一直提示“您拨的电话号码不存在,请查证后再拨”。因为无法电话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我们现根据您在帖子里反映的疑问向您解答。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9号),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员电子化管理模式。按照要求,洛阳市自2018年3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原纸质证书上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按规定程序核定,转移登录“服务平台”,载入专业技术人员电子证书档案继续生效。为维护您的权益,方便您随时打印电子证书,因此需要您对往年专业科目的学习情况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
至于您反映的往年的专业课能否不补了?我们会积极向省厅进行汇报请示。但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统一部署,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您的义务也是您的权利。我们不建议您放弃。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打69933238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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