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年事已高,家居涧西18号街坊。因修地铁政府要征用。我父母也支持政府工作,但因赔偿不足已再购买同条件房屋,社区说只能义务为我们找房,无责任为我们提供房源。而且到时可以强拆。这样对吗?没有法律了?习主席说让搬迁居民搬出后的条件优于现住条件的指示他们忘了?谁能让革命一辈子的老人安居呢?求求主管领导让老人安居吧。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8-08-15 16:12:3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洛阳市地铁建设关系到广大群众出行问题,在征迁上经过市政府统一指挥下,经评估 公司评估,秩序合法,结果有效,对18-3安置也做出明确指示,一定要安置好居民, 现安置房源合理,位置优越,完全可以满足居民的住房问题,也请涉及地铁征迁的 搬迁户真正拿出姿态配合征迁工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涧西区重庆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