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宜阳县上观乡柱顶石村马家庄的全体村民,当前我们村有个问题困扰村民很久,以至于到了不得不惊动您出面来协调的地步,事情是这样的。
我村马家庄目前的饮用水源是位于我村下沟的一处山泉水源,水源属于我村的集体范围内,今年6月份,张午镇田庄村和元村在未经我村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要到我村饮用水源处引水到本村,并在我村的出山公路上肆意挖沟用于填埋管线,导致出山万分不便!!
发生此事后,村民们十分不满,上观乡和村委会也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到现场勘察,调解纠纷,为张午镇两村寻找其它水源,当时也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没过多久,8月7日,以上两村出尔反尔,由村干部带头强行将我村用以阻挡两村靠近水源施工的农用三轮车(因我村只有几户人家,人单势薄,无奈人家人多势众,之前两村曾多次强行施工,我们阻拦不住只能出此下策)破坏并移动到其它位置,强行施工,我村向村、乡逐级反映后均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措施,施工未停止,无奈之举,到此烦劳县委书记。
由于这几年天气干旱水位下降,本来的几个泉源已经相继枯竭,这是全村唯一的保命水。
被他村引走后直接导致的后果将是: 面临人、畜生产、生活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我们认为以上两村以下行为不妥:
一是在为其指定了其它水源的前提下依旧未经同意强行使用我村村集体水资源,属于霸占行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与当前扫黑除恶的大背景格格不入。强行开挖,私自挪动破坏我村的农用三轮车,破坏他人财产。
二是做事典型的损人利己,破坏出山山路,方便了自己,苦恼了别人,有违社会道德公德。
为了平民愤,还朗朗乾坤,给百姓一个交待,目前我们全体村民有以下诉求希望政府出面调解:
一是停止两村的强行占水行为。
二是协调两村到之前指定的水源引水,给自己活路的同时,也给他人活路。
三是要求以上两村施工完成后恢复我村的出山路,方便村民出行。同时我们也在此一并反应我们出行难的问题,我们希望领导能够考虑为马家庄至安虎线的出山山路修通水泥路,打通上观乡西侧的出山通道,方便上观乡西部百姓出行 。
以上马家庄全村村民担保,内容句句属实。
我村本就处于山村,生产生活条件恶劣,村民生活非常艰苦,以前吃水都是靠肩挑背扛,多年来吃够了没水的苦,所以村民们齐心协力一条心保护水资源决心是非常大的,是民心所向,因水返贫因水致贫的结果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共产党的智慧是无穷的,相信我们合理的诉求也一定会得到重视的,希望县委书记一定能够给马家庄全村父老乡亲一个合理的交待,全村村民不胜感激!!!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8-17 17:19: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张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现将情况说明说明如下: 2000年以前,元村村民在山上找水源,找到位于国营林场地界的一处水源,找到水源后,马家庄人和元村人有证明文件证明水源是元村人找到的,此后,元村人一直在用这个水源。2009年因马家庄人原有水源吃不成水后,马家庄人也开始用这个水源地里的水,后来因这个水源地管道年久失修、管道老化,需要投入时间和金钱进行修复,但马家庄人、柱顶石村人部分村民挡住施工单位施工,时间长达两个月之久,并说其铺设管道影响村里人通行。施工方找到张坞镇政府水利部门负责人,让其出面调解,张坞镇水利部门负责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说:水源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不是属于个人的,这个水源地里的水可以先让马家庄人和柱顶石村人饮用,剩下的让元村人饮用,但上述两个村村民不愿意,元村施工队施工,但损坏路基这种情况纯属捏造。 最后经张坞镇水利部门负责人再次调解,达成以下协议:水泵1米以上水资源让元村人等山下村里的人饮用,其余的水资源让马家庄人和柱顶石村人饮用,以上协议已发往上观乡政府,其并无异议。
张坞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