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宁铁路学校餐厅的,与学校的合同是去年到今年7月份。应食品监督局要求整改投资20余万,经我们的努力,餐厅得到了食品药监局与教育局的一致认可。为学生营养新鲜、安全就餐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年7月,学校通知我们说教育局有营养餐补助,每孩四元,教育局直接打款到洛龄配送公司,由配送公司送餐,除去教育局补助,学校再给配送公司每孩三元,每天每个孩子三餐共七元。学校之前给我们是每孩八元一天餐费结算,现在学校因为可以每孩赚五元,便不与于我们签合同,我们投资的炊具也不接收,之前学生六月就餐的费用也不给我们结算。为什么学生的营养餐成了洛龄公司与学校的敛财之道?难道我们餐饮公司在餐厅做的新鲜出炉的饭菜不比洛龄公司配送的营养餐二次加热给学生吃的要强。为什么我们公司成了营养餐事件下的牺牲品,我们要血本无归了,希望党领导党组织可以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可以争取让我们拿回我们应得的学生就餐费用和投资的血汗钱。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8-08-20 09:44:09
关于“洛宁铁路学校营养餐事件”的回复如下:
此事经教育局多次组织学校和诉求人协商,目前两方已经达成协议,此事完结。
洛宁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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