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里的二维费和垃圾费是什么鬼,快占了一半。收费标准是什么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18-08-02 12:30:53
客户您好:
经联系得知您所在小区属我公司抄表到户客户,由我公司直接提供包括收费、二次加压设施运行维护等供水服务。
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
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21号)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由城管局委托我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五元。该费用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生活垃圾在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不同于小区内的垃圾清运费。具体垃圾费的核定是由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负责,我公司只负责代收。从您提供的收费凭据查询到,您此次缴费中的垃圾费为三个月累积的费用,共计15元。
二、关于二次运行维护费
该费用是指供水企业对直管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维护、管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洛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试点实细则的通知》(洛水【2016】104号)的相关规定:移交给二次供水专业化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其运行维护费用实行统一标准,根据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按照国家成本核算规则,将二次运行维护费用均摊至水价中进行收取,测算结果为0.76元/立方米。因此高层抄表到户居民客户的水价在执行阶梯水价的基础上加收二次运行维护费0.76元/立方米。
上述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说明,如您在用水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