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向物业交了装修押金,管理费,开始装修,目前一直没有入住,几乎未产生水电费。物业公司说从2018年前,无论是否空置,都要全额交纳物业费,请问合理吗?有政策依据吗?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8-07-26 17:35:35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包含空置房在内的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价格不再经由物价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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