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袋镇金三角超市对面小区电费六七年了一直是收0.63元,上个月供电局公布说按0.56收费,结果小区照样收0.63元,有网友投诉政府部门回答说有电损,我只想问一下电损是怎么产生的,我们小区没有路灯,没有监控,没有门卫,没有任何公共用电项目,楼道的照明灯还是我们自己家电表上接的,我想问问领导,电损怎么来的,是我们小区家的电路过电表没有进门就跑出去洗澡了吗?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8-07-20 17:49:17
网友您好,
经国网孟津县供电公司核实,您所咨询的小区为非直供小区,非直供小区的供电设施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维护,供电公司负责小区配变总表的计量抄表和电费收取,到户电费由物业负责。非直供小区用电改造由物业或开发商等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户表改造,由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接收并实施抄表到户。如您有其他用电问题可咨询国网孟津县供电公司或拨打孟津县供电服务监督电话0379-67924110。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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