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7-19 17:07: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建议宜阳县在滨河公园多安装一些健身器材”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北岸从李贺广场东至锦龙桥下已经安装了几十套健身器材,南岸从前进桥至锦龙桥也安装了几十套健身器材,滨河公园去年在南北两岸又新增加了50套健身器材。目前,公园内健身器材已满足了大部分居民健身需求。关于您反映滨河公园北岸李贺广场附近划分健身场所的问题,李贺广场为群众活动景观广场,广场外为公共停车场,均不适合安装健身器材。前进大桥南头滨河公园内已合理安装健身器材,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健身需求。
宜阳县市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