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太阳小区地下停车位已经开始公开买卖,人防办公开回复已经办理了易地再建,请问这样地下停车位就不属于人防工程了对吧?那购买以后否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6-25 15:55:57
网友:
您好!关于网民反映的红太阳地下停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县国土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红太阳小区位于县城会盟大道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应首先符合规划后,需开发商与小区的购房业主通过签订合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车位的权属,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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