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到第一人民医院待产,医生建议剖腹产,麻醉手术中,麻醉师违规带手机响了,分散精力损伤到我双下肢神经,造成我双下肢截瘫。医院推御责任,纂改病历,销毁证据,我们没办法起诉瀍河法,经过漫长的十一年,一审二审终于判决医负70%责任,不知道我啥过错负30%责任。赔偿钱还没拿到就被瀍河法院冻结,瀍河法院法官倪某判我给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利益钱77万。我受到伤害致我残疾,第一人民医院不给我看病,不赔偿我,还要我给医院利益钱,请大家看看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法院和医院同流合污,坑害百姓,欺负弱势群体,哪里是说理地方.?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8-06-25 10:36:16
网友您好:
您与医院的医疗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按照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洛阳市卫计委
已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解答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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