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18在外与朋友吃饭喝酒,凌晨两三点左右,带女朋友去会盟镇好梦圆宾馆住宿,并正常出示身份证开房,开房中间牵扯到让前台服务人员(男,闻到浓重酒味儿)开电梯,服务人员不开,本人女友带本人进去电梯并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后因醉酒女友把我衣服脱光,并为本人盖好被子,准备脱衣洗澡睡觉。(整个过程5-6分钟左右)这时女友听到门口有人喊本人的名字,以为是哪个朋友。可曾想开门瞬间 听到女友一声呼喊,吧台服务人员带着两名打手(都喝了酒)强行进入,并对本人进行语言攻击,与恐吓,对本人一番教育,说老板的孩子给你开电梯之类的话。
因女朋友没见过这种场面,当场抽搐吓晕在床上,本人也是心惊胆颤,几个打手看到场面如此,也就转身离去。
本人心想事情不对,立马让朋友开车来把女友送往医院,并穿上衣服选择报警。
等待派出所民警到来,当时派出所民警让本人坐上警车,让吧台工作人员,与两名打手骑着电动车自己到派出所。
本人在当地派出所住宿一晚,天亮了录完口供并把本人放出,也放出吧台工作人员,与两名打手。
之后此事再无音讯,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对本人不管不问。
本人现在女友精神严重受到刺激,说话不清,不管问什么都不说话,两眼含泪。
本人想咨询百姓呼声网工作人员,像这种事件是不是不算案件,所以派出所民警才如此表现,或者另有内情?
像这种案件该如何处理。
本人现在不敢去回想当晚的事情,想想就害怕,想想就觉得丢脸,就那样赤裸裸的侵权我,更害怕女友精神刺激轻生自杀。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6-22 17:18:16
网友:您好。经了解,会盟派出所对您反映的情况正在积极调查中。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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