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城区文化街25号商户“难得糊涂面馆”,营业执照办于2016年7月。房子是老城国税局的房子,房东是承包这栋房子做“文化旅社”的法人。首先声明,对于地铁拆迁工作我们大力支持,政府的政策我坚决拥护。但是有关部门想剥夺我们的拆迁补赏,让我无条件的搬走,我坚决不同意。原因是去年12月份,有文件公示对商户有拆迁补偿,本月初东南隅办事处带人过来丈量房子,唯独我家不丈量,问东南隅办事处原因,只说是需要提供房产证才能丈量。房产证我们如何提供?又不在我们手里!!!我只知道我是合法经营。李克强总理在6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说“能够政府提供的证明,就不要老百姓再四处奔波”,上面的政策多好啊。前几天老城国税局的人过来通知我们无条件搬离,理由是我们在这里经营他们国税局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如若不知道或者是不提产权证明我们的营业执照能办下来吗?这两年国税局都是在梦中度过吗?难道我们办的营业执照是假的么?问题是如若商户没有丈量,何谈拆迁补偿?所以我要问问相关领导:拆迁范围内的合法商户是否因为房东不同而待遇不同?我们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谁能为我们做主?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8-06-14 11:18: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东南隅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文化街25号商户“难得糊涂面馆”经营场所属于国税局所有,地铁1号线征迁工作对接房产所有人,建议您与房屋产权人国税局进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