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5-30 15:22:51
尊敬的网友:您好!
目前,您所述项目开发商暂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购房职工暂无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银行均可)”。在购房5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需一年以上,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发票总额,提取余额不足的可提取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办理提取时需酌情考虑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是否能满足个人贷款需求”。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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