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车于2018年5月9日在16时59分在洛阳市政和东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对此我有几点异议。1、我在12123App上查到我的所谓的违法行为后,我现场查看了现场并未安装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2、我的违法行为显示的是位于体育场北的五环路洛龙分局交巡大队做出的,但是我的停车位置是政和东路,这明显就是一条城中村道路,并且还是一条断头路(政和东路和汇通街交叉口的位置还封闭正在修路),我想问洛龙交巡大队民警为何跨区域到经济开发区一个村里去贴罚单,并且这条路还不是一条严格意义上的道路,路面上没有任何标志标线,更没有任何违停标志!洛龙交巡是不是违停任务太多了,去胡乱执法!
3、通常情况下,违停的处罚需要三张照片,为何我只能查到一张所谓的违停图片。
4、我质疑我这个所谓的违停是不具备执法主体的协警所做出的?我需要洛龙交巡提供当时现场执法的录音录像。
综上所述,我需要洛龙交巡大队给出合理解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8-05-22 10:24:53
网友您好!
政和东路系机非混和型道路,连接长厦门街和汇通街。目前新伊大街部分改建工程正在施工,汇通街暂时不能通行,但政和东路南北两侧分布有居民居住小区,如乾坤御苑、顺兴.政和国际等,此条道路目前是周边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道路。大队经常接到群众反映道路两侧违法停车致使通行受阻的警情,为此辖区洛龙交巡大队人员加强了辖区内此路段的巡查和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出行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协勤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采集信息。道路的的拥堵跟交通违法不无关系,洛龙交巡大队提醒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欢迎群众监督和支持大队的工作,电话:65977122、63629797,地址:新区五环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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