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离婚后想买房,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你好,我们之前有套经适房,贷款以还完,之前是扣的他的公积金,我的提了两次还贷,现在我们离婚了,我没有房子,所以想考虑买房子,那么我用公积金贷款,算是首套房吗?我每月公积金到账1275,但是现在账户余额一万多,我想知道我能贷多少钱

    lyd_3721Ut463523 2018-05-18 评论0 浏览1969 编号 2018051822412960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5-21 10:54:34

尊敬的网友:您好!
       依据我市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第四条“对于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办理离婚后,在已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无房的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以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因此,待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您可以依据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再次申请贷款。
       目前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需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具体测算。
       您所留电话我们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住房公积金信贷科电话:64812634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