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5-21 10:54:34
尊敬的网友:您好!
依据我市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第四条“对于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办理离婚后,在已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无房的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以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因此,待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您可以依据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再次申请贷款。
目前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需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具体测算。
您所留电话我们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住房公积金信贷科电话:6481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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