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5.3去西工区上阳西二街美团骑手招聘处应聘美团骑手,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该处负责人说美团提供交通工具,提供服装!然后让我签了一份骑手购车合同,该负责人说该车为公司配备,费用公司出,以后在工资中扣除!公司把我分配到了老城站点!然后老城处的负责人说工装需要骑手本人现金购买!我有种被骗的感觉,仔细看了购车合同才知道这车是分期扣我自己的钱,跟美团承诺的公司出钱情况不符!然后我就打电话给上阳西二街的负责人打电话要求退车!他说退不了!然后天也晚了,就先找地方住宿!在5.4日当天先去了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这是劳动纠纷,让我去劳动局!去了劳动局之后,劳动局说你这还没有产生劳动关系,又让我去消费者协会!然后消费者协会说我这种消费不属于生活消费,不属于他们管,给了我一个法律服务专线!我一个40多岁的农民来洛阳打工,一分钱没挣到,就要打官司!被骗分期花了五千多买个车!找了这么多部门都解决不了!国家一直强调让百姓少跑腿,可我这跑了一天了连这点问题都解决不,投诉也没地方投诉!谁能帮帮我!希望政府帮帮我!别给我推来推去!谢谢啦!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8 10:54:58
网友你好,经了解,你反映的问题是合同争议,不属劳动监察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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