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我家宝宝生病在新区妇幼住院了8天,期间车一直停在医院内,出院到门口电子计费显示91元(记不太清了)。
我想说住院费用对工薪阶层已经算多了,这个停车费用必须得收是吧,之前听说过医院的停车管理委托给某某物业了,进入新时代管理制度也得改进吧,为什么不向郑大一附院学习呢,凭借住院凭证可免停车费,别让利益蒙蔽了人们的双眼,让冰冷的管理制度多些温度。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8-04-27 17:13:40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基准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时间为8时—23时;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医院停车场由于停车较为混乱,为了规范管理对停车场进行收费,如有疑问,建议和医院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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